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,是检察机关从源头上解决未成年人保护深层次社会问题、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犯罪、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。近年来,太康县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以检察职权为主导,以刑事办案为基础,联合多家单位,座谈会签、执法协作、制定措施、形成制度,初步构建了惩治和预防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,推动形成信息联通、风险联查、问题联治、工作联动的工作合力。
提升校园法治教育质效
为了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自护能力,有效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,太康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,不断深化检教共建、检校共建。该院年轻优秀干警与县团委、县妇联共同成立16人的送法进校园志愿者服务队,志愿者以“预防性侵、居家安全、校园欺凌、法治宣传”为主题,2022年以来,先后到太康县朱口镇、常营镇等地的学校开展宣传。2022年9月8日,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4名员额检察官被太康县教体局聘任为全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,员额检察官根据所在乡镇学校数
转变理念加强监督职能
坚持“在办案中监督、在监督中办案”理念,通过检察建议送达的方式搭建协作联动平台,推动检察机关和相关责任主体互动交流,确保检察建议被及时落实,推动落实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》。
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、严重违反《劳动法》、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,进行梳理,向该县人社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。针对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入住宾馆未登记,未成年人进入网吧、娱乐性场所的现象分别向县公安局、县文化管理部门发送检察建议。2022年,共向行政执法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2份,促使行政执法部门改进监管工作,堵塞漏洞,与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,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建立机制形成工作合力
太康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、县教育体育局、县妇联等多家单位联合会签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实施方案》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、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》等文件6份,就教职员工入职查询、保护未成年人权益、社会调查等方面与各部门形成机制,固定落实下来,做到有章可循,形成跨部门合力。把这些制度运用到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,对未成年被害人成长经历、家庭情况进行调查、走访,在做好被害人心理救助的同时,通过国家司法救助解决被害人实际生活困难,发放救助金8.3万元,使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,实现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成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
为切实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方针和“少捕、慎诉、慎押”的刑事司法政策,提高涉罪未成年人社会矫正效果,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、行为矫正、职业技能培训等专业的帮教和救助服务,促进其早日回归社会,太康县人民检察院以“检爱同行、共护未来”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载体,坚持能动履职、创新争优,相继同共青团太康县委、太康县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会签《合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创建未检品牌》《太康县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实施方案》,并与太康县许楼职业中专共同签署《共建涉罪错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的实施意见》,建立“一站式”救助、帮教基地。
该基地的建立是贯彻“少捕、慎诉、慎押”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效保障,体现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切实贯彻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和“教育为主,惩罚为辅”原则,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制度,坚持教育和保护优先,为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创造机会。目前,已有35名罪错未成年人进入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进行帮教,矫治效果明显。(胡红涛)